江苏南京2018年12月15日-2018年12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年**月**日-****年**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政务大厅)/********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号新城大厦 联系人:南京市环保局环评处一、****年**月**日-****年**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序号批复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批复下载*关于******金陵分公司芳烃装置节能改造及低温热水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环表复【****】**号***.******.*********金陵分公司芳烃装置节能改造及低温热水综合利用项目************炼油部分厂区内 关于******金陵分公司芳烃装置节能改造及低温热水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