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盐城市环保局关于2017年5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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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序号批复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关于******年产***吨吡咯、****吨乙酰呋喃及****吨乙酸、***吨H***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盐环验[****]**号****年*月**日年产***吨吡咯、****吨乙酰呋喃及****吨乙酸、***吨H***项目******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关于盐城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阜宁至建湖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盐环验[****]**号****年*月**日阜宁至建湖高速公路盐城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盐城市阜宁县、建湖县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天届满。
三、联系单位 :盐城市环保局验收办
四、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五、电子信箱:******
六、联系人:潘晨
七、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验收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