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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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年**月**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联系电话/传真:***-********(政务大厅)/********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号新城大厦 联系人:南京市环保局环评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北京东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南京市玄武区,西起鼓楼广场,东至龙蟠中路(含市政府门前路、兰家庄) 南京市玄武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 江苏嘉溢****** 总投资约****万元,工程实施范围:西起鼓楼广场,东至龙蟠中路(含市政府门前路、兰家庄),长约*.*km;工程实施内容:杆线迁移与下地、道路出新改造,并对照明、排水、绿化、交通工程及其它附属设施进行提档升级和补充完善。 水环境:施工场地的冲洗废水以及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冲刷后产生的含油废水由于排放量较少,可直接排入本项目道路沿线的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建设单位就近租用民用房,不设工人临时住处,工人的生活污水排放充分利用当地污水排放系统,故本项目工人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接管标准,由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江心洲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废水产生时间仅限于施工期间,对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大气环境: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行扬尘治理;运营期通过绿化、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加强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管理工作同时推荐使用清洁能源的机动车,同时对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尾气采取路检和年检等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施工,各阶段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噪声值要求,避免晚上大噪声设备进行施工,加强施工地的设备噪声管理,减少噪声排放,做到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 固废:弃土、建筑垃圾等由资质单位运往南京市固废管理处指定地点用作填方等用途;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 其他(生态、振动、环境风险等):无 公众参与情况:无 相关部门意见:无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不予批准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