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包钢三中心理咨询中心室内装修改造工程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8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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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三中心理咨询中心室内装修改造工程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钢三中心理咨询中心室内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包采公〔****〕****号 评审日期: ****年**月**日 公示日期: ****年**月**日 公示期限: *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 *.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本(建筑工程专业)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 *、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包钢三中 采购人地址: 昆区友谊大街 采购人联系人: 任华维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当代生态大厦****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任补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采购文件: 包钢三中心理咨询室招标文件.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年**月**日 ***,***.** 内蒙古****** 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三十六中底店*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张宏宇 曹艳艳 刘云 苏建忠 白尾强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钢三中、包头******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