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关于加强春节后开复工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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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局(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随着我市天气逐步转暖,跨年工程和新开工项目陆续开工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指示,以及市安委会****年第一次(扩大)会议工作部署要求,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扎实做好春节后施工现场管理,现就做好春节后全市施工现场开复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一)严格复工环节安全条件审核。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施工现场节后复工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停工复工报告、批准制度;督导项目各方责任主体检查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人员及时到位,施工现场场地、机械设备、水电、防火措施等方面符合安全开工条件才能复工。 (二)搞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认真做好复工前施工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各施工企业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万无一失”与“一失万无”的关系,坚持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要加强对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尤其要以加强对农民工生产操作技能的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为重点。要求新入场工人了解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建设项目施工特点、危险点和易发生事故的操作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降低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有记录,并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准上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及考试试卷要存档。 (三)突出重点部位,加强隐患整治。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开展复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各施工单位在复工前要对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施工机具、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处等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检查、验收工作要有记录并存档备查。各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定的安全职责,发挥自身的能动作用,对在监的工程项目复工前,督促施工企业按规范要求做好节后复工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严把安全监理关。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对现场无法立即整改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工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工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四)全面检查,严格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严把起重机械登记备案、租赁和进场、安拆方案编制以及使用关。对于未备案的、达不到标准规定的、不按专项施工方案安装和拆卸的起重机械,坚决不允许进场使用,坚决遏制起重机械事故频发的势头,要对在建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坚决停止使用,严禁带病作业。 (五)严格新开工项目安全条件审核。春季开工前要对新开工项目严格审查,安全设施和措施不达标、现场环境卫生和扬尘治理措施不达标,坚决不允许开工。 二、加强文明施工管理,防治扬尘污染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为重点,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长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现场要严格落实“五化”标准(道路硬化、围挡规范化、祼露地面苫盖化、密目网标准化、洗车设施标准化),和“五清”(清扫尘土、清运渣土、清洁工棚、清洗围挡、清理物料)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展施工现场清洁行动。对施工现场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扫,对冬季积存的尘土、污染的围挡和临时工棚等临设、破损的苫布等进行彻底的清洁、修整、更换,整洁不达标不允许复工。 (二)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应设置连续封闭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围挡四周外侧严禁堆积垃圾和杂物,对破损、破旧的围挡要及时更换、修复。 (三)施工现场进出口路面应当采用混凝土或者沥清等材料进行硬化,场内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采用砼、沥青、石材、方砖等进行硬化铺装处理,落实专人负责场区、道路清理、洒水等工作。 (四)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均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清水贮池、污水回收沉淀池和排水沟(管)网,防止污水外溢,并满足进出车辆可冲洗的要求,运输车辆要采取封闭、覆盖等措施,禁止车辆带泥行驶。 (五)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应当设置符合规定的绿色阻燃密目式安全网并保持安全网的清洁、整齐,对污染严重或者发生破损的安全网要及时清洗、更换。 (六)施工现场的裸露土体、预留土方必须采用防尘网或密目网全覆盖或作绿化、美化处理,对易产生扬尘的环节、部位应采取洒水、喷淋、雾泡机等有效防尘措施,严禁凌空抛撒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 (七)拆除建(构)筑物时,应当对拆除的建(构)筑物进行湿化处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生活垃圾要日产日清。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平整场地,清除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后方可拆除施工现场围挡和其他临时设施,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部署。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密部署开工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深入排查,专项整治。项目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以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要求,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自查合格后,在正式施工前,项目相关单位要向属地住建部门进行书面告知,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正式复工,未经复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准复工。 (三)严格执法,堵塞漏洞。各属地住建部门要督导项目各方主体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复工前安全普查工作和扬尘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节后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制度不落实,责任不明确,整改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市建委将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要求,适时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情节严重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将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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