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州潮州市潮安区联通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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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潮州市潮安******不锈钢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期满该公示自行失效。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政府综合楼二楼***联系电话:****-*******传 真:****-*******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益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不锈钢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潮州市潮安******建设地点: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辜厝村铳柜环评机构:江西******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辜厝村铳柜,企业因发展需要,将对现有项目进行改扩建,项目分为两期进行,改扩建后全厂总占地面积*****.**m*,年产不锈钢制品***万件,项目不接受外来不锈钢半成品的表面加工处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是开挖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以及挖掘机等燃油机械设备运作时产生的尾气,通过洒水抑尘、使用尾气排放达标的燃油机械设备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期的废气排放;废水主要是车辆的冲洗废水、机械设备的冷却水以及暴雨冲刷产生的地表径流,设置临时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用于现场道路的浇洒和林地灌溉;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运作时会产生一定的噪声,由于项目地处较偏僻,故施工期的噪声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主要固体废物为开挖的产生的废弃土方、渣土,及时清理运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运营期生产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抛光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水喷淋处理后由**m排气筒排放,各排气筒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无组织排放均能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相关标准;项目焊接过程中会有烟尘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产生量较少,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能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噪声主要来自抛光机、液压机、卷边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按照要求对噪声进行防治,经过减振等措施,再经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中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类标准;不锈钢边角料外卖给轧板厂,除尘渣、废手套、废麻轮、废布轮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废拉伸油、废拉伸油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