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福鼎市太姥山镇海山大道(一期)北段道路工程答疑纪要(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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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太姥山镇海山大道(一期)北段道路工程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建盛(F-****)招字第***号 各投标人: “福鼎市太姥山镇海山大道(一期)北段道路工程”有关投标的答疑纪要及修改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人为:福鼎市太姥山镇人民政府。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答疑文件。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及其相关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 (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三、开标时间更改为:****年*月**日**时**分。 以本书面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鼎市太姥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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