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双阳区2018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畜禽)适度规模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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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财政厅与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古林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财粮〔****〕***号)、吉林省农业委员会与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吉林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经发〔****〕**号)、长春市农业委员会与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发长春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双阳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管理办法》、《双阳区****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动落实我区畜牧业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我区畜牧业规模养殖粪污装备设施建设项目,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畜牧业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畜牧业规模养殖为依托,以各类畜牧业经营主体为载体,以畜禽粪污贮存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为重点,加快构建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推进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通过政策引导,加快培育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推动畜牧业生产进入规模化、产业化、社会化高质量发展阶段,为实现畜牧业现代化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保障。二、使用原则(一)项目资金的管理,遵循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安全规范、注重实效、公开透明、突出重点的原则。(二)项目资金的安排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坚持从申报、评审、绩效考核、验收到项目落实全程信息公开的原则,把资金真正用到促进畜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上,最大限度地发挥引导作用。(三)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已经取得财政补贴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已经申报其它项目的建设内容不得申报本项目。三、使用范围用于对双阳区从事适度规模畜禽养殖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养殖场(小区)建设粪污贮存设施、畜禽粪肥处理加工生产车间补贴,购置粪污干湿分离机、畜禽粪肥生产加工设备、畜禽粪尿运送机械、畜禽粪污(粪肥)还田机械补贴。四、项目申报要求(一)申报条件申报项目主体要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报:*、畜禽养殖数量必须达到适度规模,即某一种畜禽养殖数量达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的通知》(吉政办明电﹝****﹞**号)所规定的数量要求。*、合作社须在****年**月**日以前注册成立,家庭农场、养殖场(小区)注册日期不限。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场(小区)必须有固定的养殖场所。*、财务制度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实行独立会计核算,建有完整的账务账册。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要建立成员账户。*、企业管理规范。企业建有领导组织,经营者主要依法依规经营,在当地有一定经济实力,诚信信用记录优良,示范作用好,无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合作社要依法建立理事会、监事会或执行监事,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带动能力强。服务能力强,能够带动周围小养殖户户发展畜牧业生产,示范效应好,引领功能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项目申报内容应为****年*月至****年*月新建设施、新购置设备,已得过补贴资金的不得申报本次奖补。*、自****年起经批建的养殖场(小区)或得过项目奖补的健康牧业小区可以申报畜禽粪污加工处理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申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未经畜牧部门批准建设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可以申报粪污贮存设施建设项目,申报畜禽粪污加工处理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申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财政补助范围:(*)从事与章程无关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经营主体弄虚作假套取财政扶持项目资金或改变资金用途的;(*)被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制假售假,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在银信部门有严重失信记录的;(*)未进行会计核算,合作社未建立成员账户、未向本社成员分配盈余的;(*)其它违法违规的情形(包括违法违规经营、用地,以及未达到环保要求等)。(二)项目奖补标准与建设内容*、粪污贮存设施包括贮粪池、贮尿池,贮粪池或贮尿池不小于***立方米,达到“防雨、防渗、防溢流”标准,***立方米至***立方米贮粪池或贮尿池奖补资金*万元,***立方米(含)以上补贴*万元。用地与环保符合相关行业要求。*、畜禽粪污加工处理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用地、环保、工程符合相关行业要求。项目建成后,生产加工设施齐备,能够达到正常生产的需要。畜禽粪污加工处理生产车间建设奖补比例不超过**%(实际奖补比例可按项目安排资金总额进行调整)。项目建设单位自行聘请工程监理、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单位进行施工设计、编制预算、结算等文件,费用由项目单位自理。*、粪污机械设备包括干湿分离机、粪污运送机械、畜禽粪污加工处理机械设备、畜禽粪污(固体粪肥、液态肥水)还田设备机械设备等。机械设备必须为正规厂家生产制造,有生产合格证。机械设备补贴比例为不超过**%(实际奖补比例可按项目安排资金总额进行调整),机械设备价格以机械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开具有正规发票为准。(三)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在农业部门的备案信息,以及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养殖场(小区)提供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畜禽粪污加工处理生产车间项目需要提供发改部门项目备案表,并且要符合用地、环保要求。*、提供由乡镇(街道)确认达到适度规模养殖数量标准的现场蹅查证明或相关证明。*、银行信誉证明。*、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所申报的项目建设内容未得过财政补贴资金和多头申报的承诺证明。五、项目申报与验收*、项目申报。采取政策宣传引导,养殖业主自愿的原则,根据方案要求主动向所在地乡镇(街道)进行申报。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合法性负责,并确保项目如期实施与完成。*、项目审核与报送。各乡镇(街)按照本方案的标准和申报条件组织项目实施。乡镇(街)政府组织财政所、畜牧站、土地所、环境监察等单位对拟报项目进行现场踏查确认和条件审核,对符合条件要求的,填写项目申请表,组织项目申报材料。并于****年*月**日前报送区畜牧局,申报书及申报材料一式*份。*、项目公示。区畜牧局对各乡镇组织上报的项目及项目单位情况在政府网站上统一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项目单位组织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由畜牧部门牵头,协调区财政、区环保等部门组成项目验收组,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申报项目设施是否完成,是否符合要求;合作社财务账是否建立,是否符合要求;建设项目税务发票是否正规、准确、合法;机械设备是否正规厂家制造,合格证是否真实、有效;设施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否齐备、完整;申报项目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开户行是否设立;畜禽粪肥加工处理项目还需提供工程质量报告、施工图、工程预算、工程结算文件等。项目建设单位需自行备齐所有验收资料。*、资金申请与拨付。项目验收完成后,区畜牧局汇总验收合格项目所需奖补资金,并负责向区财政提交资金拨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提交的项目将被资金审核后,统一拨付到区畜牧局。区畜牧局负责向项目单位发放奖补资金。*.项目登记备案。项目实施完成后,区畜牧局将项目资料报送区农业局(区农经总站)登记备案。六、项目设备、设施使用要求凡通过项目验收的设施、机械设备等,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保证所建设施、购置的机械设施正常运行,年限不少于*年。七、有关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各乡镇(街)要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组织,安排专人,明确责任和工作任务,根据承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同时切实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确保中央财政支农政策有效落位。(二)要强化宣传。各乡镇(街)及时将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社会监督。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三)要明确职责。按照《吉林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坚持谁申报谁负责的规定,申报主体对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程序合规性进行审核并负责,并对资金分配结果的准确性负责。同时,要及时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建立定期调度和督导制度,适时抽查核实项目进展,准确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按要求报送项目阶段性完成情况。对违反规定分配和使用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四)要实行绩效管理。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要加强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绩效管理,设定绩效目标,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绩效执行监控,开展绩效自我评价,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上报。各项目申报主体要设定支持项目绩效目标,上报各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及财政局审核备案。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各项目申报主体、各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在****年*月**日前分别报送省、市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附件:*.双阳区****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畜禽)适度规模经营项目申报书 *.双阳区****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畜禽)适度规模经营项目联系人名单长春市双阳区畜牧业管理局长春市双阳区财政局****年*月**日附件:财政修改定稿:****年度农业支持扶持保护补贴粮食(畜禽)适度规模经营奖补方案 - 副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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