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信息化改造(二期)项目” 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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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州市吴兴区信息化改造(二期)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州市吴兴区信息化改造(二期)项目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四.采购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服务期*湖州市吴兴区信息化改造(二期)项目项****万元湖州市吴兴区信息化改造(二期)*年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六.申请理由:****年*月**日下午**:**时在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号楼六楼*号会议室对湖州市吴兴区信息化改造(二期)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进行可行性论证,经过查阅相关材料及依据形成如下意见:****年区政府着手启动湖州市吴兴区信息化改造(一期)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以单一来源的招标方式******(以下简称“******”)负责具体项目开展,******负责具体实施,已经连续三年为区政府及下属各部门单位提供了相对稳定可靠的云计算服务以及配套运营维护支持,包括***台云主机和***台桌面云资源。目前该信息化项目合同已于****年年底终止,但相关云服务还在正常提供。为持续深化******的战略合作,保障云服务和桌面云使用部门单位在信息化项目建设及日常办公工作上的连贯性、一致性及稳定性,提升全区信息化设备利用率,降低能耗和故障率,推进全区数字化政府发展,拟继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云计算服务,用以发展区政府相关云计算服务项目。计划新项目合同所需资金为***万,包含根据实际需求升级后的各类型云主机***台、桌面云***台(含赠送***台)和***T存储容量的云硬盘。七.拟定供应商:*、拟定供应商名称:*******、拟定供应商地址:湖州市吴兴区戴山路****号吴兴科技创业园D幢*楼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序号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余绳宁经济师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沈建华高级教师艺术与设计学校*钟 超/湖州市财政局信息中心九.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该项目已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经专家组论证: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采购。十.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人:王文彬联系电话:****-*******传真:/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吴兴大道*号*、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顾燕监督投诉电话:****-*******传真:****-*******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吴兴大道*号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附件信息:论证意见.pdf***.* KB采购清单.doc*.*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