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巢湖市槐林镇沐居、惠峰、龙王、官塘四个村路灯采购及安装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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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 巢湖市槐林镇沐居、惠峰、龙王、官塘四个村路灯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 ****CHH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名称:马******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马鞍山市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捌拾壹万壹仟捌佰元整(¥******.**元)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窗体顶端小型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中标供应商产品品名及生产厂家情况表(详见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详见附件)窗体底端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钱泽民、张敏、金超、陈杰、韦邦国招标(采购)人名称:巢湖市槐林镇人民政府地址:巢湖市 联系人:钱主任联系方式:****-********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地址:巢湖市太湖山路阳光花园*栋*单元***项目负责人:谢工联系电话:****-********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玖仟柒佰肆拾壹元陆角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室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龚礼,联系电话:****-********。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特此公告。安徽**********年*月**日 附件:招标文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小型企业声明函、中标供应商产品品名及生产厂家情况表、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附件:中标供应商产品品名及生产厂家情况表.docx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jpg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jpg招标正文.pdf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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