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常熟市种子管理站关于“常优4号、常优5号、常优粳6号、常农粳8号、常农粳10号、苏香粳100”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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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种子管理站委托苏******为其拟采购的“常优*号、常优*号、常优粳*号、常农粳*号、常农粳**号、苏香粳***”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情况及采购人的申请,苏******于****年*月**日对其拟采用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论证人员名单:端木银熙、王雪刚、盛金元、毛虎根、王建军
*、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常优*号、常优*号、常优粳*号、常农粳*号、常农粳**号、苏香粳***种子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壹拾万陆仟元整(¥*******.**元)
*、论证意见:
专家*论证意见:常优*号、常优*号、常优粳*号、常农粳*号、常农粳**号、苏香粳***这*个品种的生产经营权由******取得,该公司已获得上述品种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生产、经营。
专家*论证意见:常优*号、常优*号、常优粳*号、常农粳*号、常农粳**号、苏香粳***是近年来通过国家或省审定的,是常熟地区水稻主推品种,其在本市开展的生产示范中表现出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特点,适合本市水稻生产需要,且经过良种良法相配套推广,群众对其认识度较高。
专家*论证意见:根据《种子法》等相关法规,国家对水稻(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实行严格的审批、许可制度,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条件较高,且种子生产经营受自然环境、生产条件影响较大,上述品种符合供货条件的只有******。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拟定唯一供应商:****** ,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号。
*、公示期限: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携书面材料至苏******提出,在此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苏******
联 系 人:袁聪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常熟市黄河路**号*栋***室
采 购 人:常熟市种子管理站
联 系 人:叶卢亮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珠江路***号
采购监督机构:常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常熟市金沙江路*号
本公示在以下媒体发布: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苏州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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