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包装盒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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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包装盒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平度市大泽山镇御驾山路东段路南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银燕环保科技研究所 公示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项目概况: 一、该项目位于平度市大泽山镇御驾山路东段路南,东临林地,南临空地,西临塑料制品厂,北隔御驾山路为高阳建材城。项目未建,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包装盒生产,建成后年生产包装盒***万个。生产工艺:PS树脂颗粒、色母→混合→注塑→冷却→组装→包装入库;不合格产品→粉碎→回用于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物防治措施。注塑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加土制成农肥定期清掏外运农用;化粪池、所有与废水的贮存、输运等有关的构筑物建设须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项目破碎工序须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VOCs)由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通过*根高度为**米的排气筒排放,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部分:有机化工工业》(DB**/****.*-****)表*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苯乙烯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部分:有机化工工业》(DB**/****.*-****)表*中苯乙烯排放限值。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厂界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部分:有机化工工业》(DB**/****.*-****)表*中相关标准。项目*#、*#生产车间外须分别设置**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消音、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中*类标准:≤**(昼)/**(夜)分贝。(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废包装材料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及修改单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处理。(六)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化污染物排污口;按照国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监测平台、采样孔等。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审 批 单 位 名称: 平度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通讯地址: 平度市北京路**-*号 邮政编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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