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芜湖城市园林集团有限公司2019-2020年绿化工程景观石采购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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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绿化工程景观石采购中标公告[****-**-**]**********-****年绿化工程
景观石采购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年绿化工程景观石采购
项目编号:ZB*********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 ****年*月**日下午 **:**
中标供应商名称:巢******
中标供应商地址:凤凰山街道黎明社区凤凰之家**号楼***号 中标金额:****.*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 陈玉梅
朱勇 余宝华 周海娜 刁慕戈
招标人名称:******
地址:神山公园内
联系人:张部长、周工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C*座六楼**号窗口
项目负责人:常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芜湖市公管(****)***号文。
收费金额: ****.*元公告期限: ****年*月** 日至****年*月** 日(*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安徽******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C*座六楼**号窗口,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效投标情况:
投标单位名称:桐庐县城南街道雨沐景观石经营部
情形描述: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到账截止时间,依据第五章“*.*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内容及标准”。
处理意见: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单位名称:安徽******
情形描述: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到账截止时间,依据第五章“*.*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内容及标准”。
处理意见:作无效标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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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