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临沂吉尔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0立方米聚氨酯泡沫塑料建设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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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年第**号),对临******年产******立方米聚氨酯泡沫塑料建设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立方米聚氨酯泡沫塑料建设技改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由临******投资建设,建设地点位于莒南县城淮海路西段北侧,临******厂区内。本项目总投资约***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约为****m*。主要建设内容为延长生产线,将现有工程生产使用的原料海绵由外购改造为自主生产,拟新上聚氨酯泡沫塑料生产线*条。项目建成后可为企业节约原料购置费****万元,实现利税***万元。
现有工程情况:临******成立于****年*月,注册资金***万元,法人张建军,经营范围为海绵密封条、减震垫、吸音隔热棉生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临******投资***万元于****年**月在莒南县城淮海路西段北侧建设年产****万m*高分子材料制品项目。企业于****年*月**日编制了海绵密封条、减震垫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编号**-***),于****年*月*日获得莒南县环境保护局批复。由于登记表内容不够清晰完善,未注明使用天然气并且生产吸音隔热棉,企业于****年**月重新报批了年产****万m*高分子材料制品项目环评,并取得了环保局的批复(莒南环审[****]***号),工程目前正在组织环保验收。
项目周围概况:本项目位于临******厂区内东南角,项目南侧为淮海路,东侧为山东大航塑业,北侧为拟搬迁村庄王家怪草村,西侧为空地。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临******
法人代表:张建军
联系人:何总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南******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见附件。
(*)纸版报告书查阅请联系建设单位。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及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cn/xxgk****/xxgk/xxgk**/******/t********_******.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电子版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邮箱:******;
(*)纸版公众意见表,提交临******,联系人何总。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或建议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提交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