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朝阳市城市供水改扩建工程(附属配套工程及材料采购)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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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码 cy************ 工程名称 朝阳市城市供水改扩建工程(附属配套工程及材料采购) 标段名称 朝阳市城市供水改扩建工程(附属配套工程及材料采购)三标段 编号 Gcy******************* 建设单位 ******城市供水改扩建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朝阳市·龙城区 建设地点 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中涝村 拟中标单位 朝阳****** 中标价(元) *******.**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 朝阳****** *******.** **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 王伟 二级建造师 辽************ * ****** *******.** **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 马宝存 二级建造师 辽************ * 沈阳****** *******.** ** 达到合格标准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三级 王春茹 二级建造师 辽************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截止时间 ****年**月**日 填报单位 朝阳市燕都****** 联系人 王冬敏 联系电话 ****-******* ***********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