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市双阳区2018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特色产业项目实施细则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长双农字〔****〕**号按照《双阳区****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落实农业支持保护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政策,推动全区特色产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项目为引领,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以农业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食用菌、龙丰果、龙丰果果苗特色产业规模经营为内容,以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加快构建现代特色产业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通过政策引导,加快培育特色支柱产业,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特产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生产进入规模化、产业化、社会化高质量发展阶段,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二、项目额度****年度区里分配给特色产业项目扶持资金总额为***万元。经区政府同意,用于物化补助***万元。三、扶持对象重点扶持食用菌生产、菇娘种植、山野菜生产、草莓种植规模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要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能力,可提供有效持续服务。食用菌当年生产规模**万袋(段或地面基质培育*****平方米)以上;菇娘、山野菜、草莓当年保护地集中连片种植**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必须在农业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且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四、实施条件申报项目主体要具备以下主要条件方可申报:(一)制度健全。依法建立理事会、监事会或执行监事,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实行独立会计核算,年度报告制度落实好。(二)管理规范。依法依规经营,在当地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诚信信用记录优良,示范作用好,无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三)带动能力强。服务能力强,能够带动社员及周围小农户发展农业生产,示范效应好,引领功能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四)有成员账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建立成员账户。特别是已经获得过各级财政扶持项目的,应将已获得扶持资金和实物量化到成员账户,并按照财政相关项目要求依法管理。(五)各类经营主体须在****年**月**日以前注册成立。但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财政补助范围:*、从事与章程无关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经营主体弄虚作假套取财政扶持项目资金或改变资金用途的;*、被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制假售假,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在银信部门有严重失信记录的;*、未进行会计核算、未建立成员账户、未向本社成员分配盈余的;*、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五、项目内容及补贴标准该项目在****年*月--****年*月**日前组织实施,****年*月**日之前组织申报。主要采取物化补助的方式进行。采取“先服务后补助”、提供物化补助方式给予支持。物化补助项目总额度***万元,主要用于食用菌、菇娘、山野菜、草莓特产业适度规模经营。补助资金标准:食用菌每**万袋(段或地面基质*****平方米)以上补助**万元,主要用于菌袋生产、购置,生产费用;菇娘、山野菜、草莓保护地集中连片种植规模达到**亩以上,主要用于种子、秧苗购买、生产资料及小型农机具的补助,以上补助项目均需提供正规发票。补助上限不超过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当年生产投入的**%。如资金不足按规模大小顺序,资金额度用完为止,凡已获得相关扶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六、工作流程(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按照省市区关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项目的有关要求,由区农业局制定了《长春市双阳区****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特色产业适度规模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并由农业局园艺特产科负责项目的具体业务工作。(二)组织项目申报。*、申报程序。由乡镇(街)按照项目标准和申报条件组织特色产业规模经营主体填写“双阳区****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项目申报书”。乡镇(街)组织农经中心、财政所、农业站等站所对规模经营主体申报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政府把关确定上报到区农业局。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负责。*、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财务状况(资产负债表、盈余分配表);(*)申报单位简介;(*)工商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书,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和成员名册,成员账户;(*)提供项目建设所需土地的使用证明材料(土地流转合同或国土部门土地使用证明材料);(*)项目申报召开的成员大会的会议记录和现场照片;(*)项目申报公示证明材料、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办公场所照片;(*)各项规章制度、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乡镇街公开公示。由乡镇(街)对审核通过的规模经营主体及项目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项目主体所在村及乡镇(街)所在地公示栏进行,公示期*天。*、申报材料报送。乡镇(街)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于****年*月*日前报送到区农业局、区财政局。*、项目复核。区农业局会同财政部门组成项目复核组,对乡镇(街)上报的项目进行复核。*.区级登记备案、验收。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对申报材料登记备案,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公示期*天。对已审核公示并实施的项目,由区农业局、财政局会同项目所在乡镇(街道)进行验收,验收后,乡镇(街道)对审核通过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天。*、报送省市备案。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将验收、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材料,报请区政府审定后分别报送省市农委备案。*、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双阳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一)要强化宣传。区农业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各乡镇街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规模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二)要明确职责。按照《吉林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坚持谁申报谁负责的规定,申报主体对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负责;区农业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程序合规性进行审核并负责,并对资金分配结果的准确性负责。(三)要及时报送材料。区农业部门于****年*月**日前将任务清单内容和绩效目标上报区财政局备案。确定予以支持的项目,认真填写《****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项目备案表》和《****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项目备案汇总表》,经区农业局、区财政局盖章后,上报省、市农委农经处备案,并上传《吉林省财政支农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在****年*月*日前,报送项目阶段性完成情况;****年*月**日前,报送项目实施总结。本细则由区农业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长春市双阳区农业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