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扬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托管服务管理中心房屋招租公告(三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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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托管服务管理中心房屋招租公告(三次) 发布单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租单位扬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托管服务管理中心房屋位置扬州市解放南路**号基本情况*、该房屋位于扬州市解放南路**号,建筑面积合计:****.**平方米,其中:冷库及办公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厕所建筑面积**.**平方米,冷冻机房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租赁合已到期,目前空关;*、大门北侧水果店不在本次招租范围。租赁期*年项目编号GFZZ*******租金参考价**.**万元/年报名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意向承租人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诚实守信;*、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成损失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租赁期间,出租方以现有房屋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房屋以及相关水电等设备的维修,承租人应做好相关维护工作,如因屋面和墙壁体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期届满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日内无条件归还房屋,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无条件交还出租方,逾期不还,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若因拆除附属装饰物造成房屋毁损,承租人需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承租人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租金一年结算一次,先付后租,承租方在每年的前一个月预交给出租方。水电费及门前四包等自负;*、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确定为承租人后,按照出租方的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得提出异议。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没收其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承租方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材料*、法人单位报名应提交: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自然人报名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填写《房屋租赁报名表》。*、填写《承诺书》。*、缴纳保证金的凭证。(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项目编号,采用电汇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户名:扬州市财政局,帐户:***************************,开户行:******扬州新城支行)。保证金*、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万元。 *、意向承租人应遵守扬州市公房招租相关政策法规,若有违背,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交经侦支队处理。 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号*号楼****室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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