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地关于《思南县大发青林沟环保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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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环表审〔****〕**号关于《思南县大发青林沟环保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思南县大发青林沟环保颗粒加工厂:你单位报来的《思南县大发青林沟环保颗粒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同意《报告表》及思南县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对《报告表》的评估意见(思环评估表〔****〕**号)。一、基本情况项目位于思南县关中坝街道息乐溪村坝上组,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平方米,从事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总投资***万元,拟建一条以锯末、秸秆为原料年产****吨的生物质颗粒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有办公室、生产车间、原料堆场、烘干车间等。二、审批意见根据评估意见,《报告表》编制目的明确,评价内容全面,污染防治对策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基本可信,可以作为工程设计、施工和环境管理的依据。三、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时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建设必须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改变的,应重新报批;自批准之日起满*年后方才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三)建设项目竣工后,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生态)影响类》要求自行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http://***.******.***.***/#/pub-message)完成验收登记,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四)项目投入运营,须办理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排放污染物,不得超标排污或超总量许可排污。四、主动接受监督你单位应主动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该建设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由思南县环境监察局负责。思南县环境保护局****年*月**日 抄送:思南县环境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