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 《锦屏县县城环城道路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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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环评复〔****〕**号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锦屏县县城环城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贵州******:你公司呈报的《锦屏县县城环城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结合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锦屏县三江镇,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项目属于城市主干道,道路线全长**.***km(包含桥梁**座、隧道**座),其中K*+***~K*+***段完全利用老路,其余路段路基为**m和**.*m。**m新建路段长为**.**km,**.*m新建路段长度为*km。S***道路K*+**~K*+***为改扩建路段,路基宽**m。双向*车道,设计时速为**km/h。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照明工程、交通设施、道路绿化、边坡支护等附属工程。 拟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路基、路面、隧道、桥涵、边坡防护与支挡,及相配套的雨污水管道、交通工程、安全与管理设施、照明及供配电、景观及绿化、道路消防与通风、地下管线与地上杆线等附属工程。二、审批意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修订),该项目属于产业政策中的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选址、规模、性质和环境保护措施建设。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事项(一)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建设须入施工合同,保证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二)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该项目《报告表》需报我局重新审核。(三)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四、建******应及时向社会开展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主要包括项目开工日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基本情况、实际选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清单和实施计划、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及时向社会公开竣工环保验收备案信息,并及时将信息报我县环境监察机构******应主动接受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及时向我局报送该项目的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年 *月**日发:县环境监察大队锦屏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共印*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