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市106商场消防改造工程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862号)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包采磋〔****〕***号品目采购单位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行政区域包头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详见公告正文中标日期详见公告正文评审专家名单详见公告正文总中标金额详见公告正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包头******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拟派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本(建筑工程专业) *、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有效期范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包头******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下载: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