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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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福******年产*****吨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 月 **日-****年* 月 *日(*个工作日) 一、监督电话:****-******** 二、通讯地址: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环保局**号窗口,邮编:******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产*****吨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项目连江县敖江工业区福******湖******租用福建*******#厂房,租赁面积****m*,年产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运营期:(*)废水: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纳入连江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废气:颗粒燃料输送过程中输送带应密闭;破碎、粉碎、筛分的粉尘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m高排气筒排放;(*)噪声:破碎机、粉碎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应在车间合理布置,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应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应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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