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日超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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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日超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文章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日超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日超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联系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会展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楼***室邮编:******;联系电话:****-********、********(服务窗口),传真:******** }项目名称日超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开发区火炬大道**号建设单位日超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山市环************拟增资****万元进行扩建,扩建主要内容包括:*)、调整生产方案,取消PS料、ABS料、POM料的生产,新增PET料****吨、PP料****吨、PA料****吨、PC料*****吨,并新增相应生产设备;*)、新增生产车间*、仓库*,共建筑面积*****m*。扩建后:项目用地面积为*****m*,建筑面积为*****.*m*。项目主要从事PP料、PA料、PC料、PPE料、PET料生产,年产PP料****吨、PA料****吨、PC料*****吨、PPE料****吨、PET料****吨。生产工艺有挤出、切粒。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废气无组织排放须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以有组织方式排放。
*、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