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中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中医院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宿州******:
报来《宿州市埇桥区中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位于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纬十一路和经八路交叉处东北角埇桥区卫生园区内。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主要建设内容:门诊大楼(包含急诊、医技)、住院大楼等组成,门诊大楼地上四层,局部为五层,地下一层;住院大楼地上九层,地下一层。项目已经埇桥区发改委备案(埇发改审批〔****〕***号),根据《报告表》中的结论和建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可行。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和建议。
三、废水须经相应的前处理后,去除有毒有害物质,消毒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禁止医院内部任何废水直接排入下水道。
四、医疗固体废物进行严格分类收集保存,存放于密封的容器中经消毒后,规范置于医疗垃圾贮存点,委托交有资质的医疗固废处理单位安全处置,不得自行处理。
五、该项目涉及国土、规划等相关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六、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水
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并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废气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的二级标准;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废气排放标准。
*、噪声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中标准;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
*、固废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中有关规定;污水处理站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医疗机构污泥表*中控制标准;医疗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号)以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号令)中相应要求。
七、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及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可投入运营。
埇桥区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