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资源县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销号公示 (受理编号:第二十批序号1 X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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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核查销号工作的函》(桂环督办字〔****〕**号)、桂林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整改情况验收的通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桂林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整改工作进度的通知》(市环督办字[****]*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销号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群众举报问题 举报问题:村民联名上书反对在桂林市资源县车田苗族乡脚古冲与田头水村修建一二三梯级水电站,认为修建水电站将会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极大地影响当地村民的旅游相关产业,该水电站项目自****年立项以来已一再延期至今,村民一直极力反对该项目的修建。受理编号:第二十批序号*(X******************) 二、整改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资源县水利局配合单位:资源县林业局、资源县环保局、资源县国土局、资源县发改局、车田乡人民政府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该电站为资******所属的原批建的资源县金源梯级水电站一、二、三级电站。该梯级电站当初批建时取得了县招商局、发改局、水利局、国土局、环保局、林业等部门的相关手续,手续材料齐全。该梯级电站的金源二级和金源三级分别在****年**月与****年*月取得了自治区水利厅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三年。电站开工建设后已完成部分隧洞、办公宿舍综合楼、征地等工程项目,但因各种因素及产权变更等原因停建。****年*月广西资******通过上海交易所从国电取得了该梯级电站的所有权,但至今没有复工建设。****年*月**日现场调查时,没有发现正在开工建设情况。鉴于该梯级电站原批建手续齐全,二级、三级又取得了开工许可证,属在建电站,因产权变更等因素停工。但是根据****年**月*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经审查符合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项目,应当在三年内开工建设。主体工程三年内未开工或者开工后累计停工一年以上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自行失效。因不可抗力造成开工建设迟延的除外。”因此,该梯级电站主体工程开工后累计停工达一年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自行失效。(二)完成情况 该项目部分手续已经过期,各职能部门未出具同意复工的意见,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资源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受理部门:资源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 资源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