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关于天等县棵模河、丽川河、派替湖 生态水系联通工程项目(一期黑桥至落水洞)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天等县******:你公司《天等县棵模河、丽川河、派替湖生态水系联通工程项目(一期黑桥至落水洞)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拟建工程概况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水利工程:项目水利工程主要规划建设*个人工水利工湖,分别为**.*km*的“颐养天堂”人工湖、**.*km*的“壮乡风情”、*.*km*的“湿地公园”人工湖、*.*km*的“山城映像”人工湖;同时对丽川河黑桥至落水洞河段进行河道疏浚、抛石防护、栽种植被等。(*)污染治理工程:项目污染治理工程主要对项目所在地块进行雨水收集管道、污水收集管道铺设。(*)配套景观工程:为提高生态水系连通工程的景观配置,项目拟在丽川河两岸铺设道路同时建设景亭和休闲广场。(*)照明工程:项目照明工程主要对河段两岸进行设置路灯和建设配套变电站。项目建设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二、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一)应当切实采取有效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废气影响。*.施工区设置围栏;*.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采取硬化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保持施工场所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对回填的沟槽,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时应用水将轮胎冲洗干净;车辆行驶路线应首选外环路,尽量避开居民区和市中心区;*.装运土方时控制车内土方低于车厢挡板,减少途中撒落,对施工现场抛洒的其他物料应及时清扫,砂石堆场、施工道路应定时洒水抑尘;*.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一方面应控制车速,使之小于**km/h,以减少行驶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另一方面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河道清淤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施工,清淤的气味相对不易发散,利于减轻臭气对环境的影响;项目进行清淤工程时,对清淤场地使用微生物除臭剂,进一步减轻清淤臭气对周边环境影响*.项目沥青摊铺施工应避开居民出行使用道路的时间(如避免在上下班高峰期进行),减少对道路的行人及司乘人员的影响。(二)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施工期修建简易隔油沉淀池,施工及冲洗机械产生的泥浆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在淤泥暂存区配套修建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的淤泥滤液排放补给河水,*.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县城污水管网,再经天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三)项目的固体废物管理*.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材料必须回收,遗弃的沙石、建材、钢材、包装材料等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做到工完场清,尽量结合周围宅基地的建设消化建筑垃圾,严禁随意处置.*.清淤淤泥:①淤泥暂存区为低洼区域;②堆放过程中在四周用编织袋围挡,防止堆放期间发生水土流失;③暂存区四周设置截流沟,布设沉淀池,经沉淀后污泥滤液再排回河道;④下雨时,对淤泥暂存区进行遮盖,避免大雨冲刷;风干后用于回填景观区域,作为景观工程的种植土.*.生活垃圾: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人员统一清运处理.(四)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对机械、设备等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要求进行管理,建设有专门的危险废物储存间,要设专人管理,做好台账记录,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五)积极采取降噪、减振措施;减少噪音、振动对周边环境的危害。*、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对主要噪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限时作业,晚**点到次日早*点之间停止强噪声设施作业、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场地中间或对场界外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震或消声措施,如在声源周围设置掩蔽物、加隔震垫、安装消声器等;*、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尽量压缩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确保环境安全。(七)必须严格落实后期污染防治以及生态恢复措施。*.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将工程施工区对生态破坏控制在可接受的影响范围内。*.在项目场地内挖取的土方尽量做到及时回填,并避免雨天挖、填土方作业,以减轻水土流失。*.在施工中执行“分层开挖原则”,施工后进行地貌、植被恢复,以植被护土,防止或减轻水土流失。*.对土壤、植被的恢复,遵循破坏多少,恢复多少的原则。*.做好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严禁随意砍伐破坏施工区内外的植被、作物。*.河道两岸原有的树木应加以保护,并严格管理,确保其存活率。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县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六、县环境监察大队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路线走向、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天等县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