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关于天等县老年人活动中心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批复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天等县天成******: 报来的天等县老年人活动中心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天等县老年人活动中心项目经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天发改基字〔****〕***号立项批复。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用地总规模为*.****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老年人活动中心大楼,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万元。项目用地位于崇左市天等县百灵路。项目用地符合天等县土地用途和空间管制规划(****-****年)(****年调整),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二、项目拟用地面积*.****公顷,项目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用地规模基本合理。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三、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国土资发〔****〕** 号)的要求,认真做好征地前期工作,足额安排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概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明确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措施,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四、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供地阶段认真核实该项目性质,对于属《划拨用地目录》内项目的方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其他项目应以有偿方式供地。五、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用地范围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后,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登记等。六、项目建设单位可依据此批复文件完善项目审批手续,并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七、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需要延续本文件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天等县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