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宛环审〔2018〕77号】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魏岗油田集输管道腐蚀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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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油一厂: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南******编制的《************采油一厂魏岗油田集输管道腐蚀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南阳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意见(宛环评估表[****]**号)等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官庄工区和唐河县张店镇境内。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在魏岗油田废弃原**#站至*#站集油、掺水管线,**#计量站周边新建单井管线**.**km;在张店油田废弃原管线,新建输油及掺水管线**.**km。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二、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南阳市环保局联审联批办公会议纪要(宛环纪[****]**号)文件精神,同意你单位依法进行建设,你单位应依法全面落实《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各项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遵守“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设计管线走向,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减少水土流失;管沟开挖时对土壤实行“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的方法,做好表层土的剥离和存放,施工完成后恢复管道沿线的植被和地貌。(二)加强水环境保护。管道切割过程中经过蒸汽和高压空气吹扫的残余含油污水,用罐车回收后进入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井下,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循环利用后通过管道进入计量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井下,不外排。(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控制作业面积,对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围挡,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定期对施工场地、道路洒水、抑尘;土方临时堆场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同时采取洒水和喷淋等抑尘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限速行驶,防止扬尘。(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施工场地布局,施工中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在高噪声源周围设置隔声屏障;运输车辆禁止超载,禁止夜间运输,经过村庄时要减速禁鸣。(五)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管壁残存固体油污收集后送至采油一厂的含油污泥固化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附近的垃圾中转站,管道切割、焊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钢渣碎屑,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施工期严格按照行业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组织生产,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安全运行检查,加强管线在线泄漏检测系统维护,杜绝石油管道泄漏等风险事故的发生。四、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等各项环保管理制度。五、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并自觉接受官庄工区和唐河县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市环境监察支队不定期对其进行督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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