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宛环审〔2018〕75号】关于河南省西保冶材集团有限公司年1万吨铝渣回收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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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你公司报送的由南阳市环******编制的《河******年*万吨铝渣回收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及技术评估意见等有关资料已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阳市环境保护局办公会议(宛环纪要〔****〕**号)集体研究并审查通过,现对《报告书》批复如下:******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依法******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确保项目环保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设计。(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书》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运行不得降低项目区及周边环境质量和功能,确保外排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并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规范的排污口,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废气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确保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各类污染物外排浓度、排放速率、排气筒高度及设置等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标准限值及相关要求。喷雾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须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表*排放限值相关要求。无组织废气外排须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相关要求,确保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有环境敏感点存在,并及时与规划部门进行对接,确保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再规划和新建环境敏感点。*.废水 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排水系统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废水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外排废水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后排放。*.噪声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中要求;营运期厂界环境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中*类区噪声排放限值及相关要求。*.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须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固废处置、贮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及****年修改单(环保部公告 ****年第**号)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及****年修改单(环保部公告 ****年 第**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并依法依规交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四)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各类设备等设施的监管和维护,加强对各类原料的管理,定期巡检,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五)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满足《报告书》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表》提******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并自觉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市环境监察支队不定期对其督察。五、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审批五年后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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