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8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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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包采公〔****〕****号品目采购单位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行政区域包头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详见公告正文中标日期详见公告正文评审专家名单详见公告正文总中标金额详见公告正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包头市人民检察院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示项目名称: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包采公〔****〕****号评审日期:****年**月**日公示日期:****年**月**日公示期限:*个工作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备、人员、技术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服务能力, 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 *、具有物业管理壹级资质;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健全的物业服务管理制度; *、投标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状态为“有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人名称:包头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人地址:采购人联系人:高丹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层采购代理机构网址: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项目负责人:杨坤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文件:检察院招标文件-物业.doc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年**月**日*,***,***.**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沼潭东路**号总部经济园区商务花园E**-***号中标标的信息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评审成员:刁慧源 焦莉 翁雪春 郭晓敏 孙生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内蒙古******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内蒙古**********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