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清溪段管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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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清溪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清溪行政中心区城建大楼七楼 邮编:******项目名称: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清溪段管网工程建设地点:东莞市清溪镇建设单位: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清溪段管网工程环评机构:东******项目概况:本次评价内容为石马河流域综合治理清溪段管网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清溪镇,包括罗马片区、三坑渠片区、九乡片区、谢坑渠片区、契爷石片区、清溪河片区、茅輋片区;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是对清溪镇进行雨污分流改造********m*、次支管网完善**.***km、入河排污口整治*.**km、溢流调蓄池*****m*。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 *、废气: 扬尘:通过洒水降尘,设置建筑物料专用堆放场所,采用围隔堆放,不需要的建筑材料弃渣及时运走等,有效抑制施工扬尘。 *、废水: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用于施工作业用水和洒水防止扬尘用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管道。 *、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在施工场地设置隔声屏等措施。 *、固废:挖土方用于回填和后期绿化用土,尽量做到土方平衡,尽量回收有用的施工材料,其余收集后运往指定的收纳场所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 本项目属于非污染性项目,项目本身不会排放水、气、声和固废污染物。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高石马河流域污水收集率,改善石马河流域水环境,提升清溪镇居民居住环境,基本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公众参与情况:无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严格遵守环保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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