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油田勘探部2018年第五批探井建设工程(松原地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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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吉林油田勘探部****年第五批探井建设工程(松原地区)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环境影响评价处)传 真:****-********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号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松原市前郭县、乾安县、长岭县境内中************勘探部吉******项目拟在松原市前郭县(**口油井)、乾安县(*口油井)、长岭县(*口气井)规划部署**口探井,其中**口油探井,*口气探井,钻井总进尺*****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严禁在农用地排放、倾倒钻井施工产生的泥浆等固体废物。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农田管理部门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和农田占补工作。合理选择施工期,避开农作物的生长期。施工期各类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毗邻农田的钻井井场应采取修建临时围堰等有效措施,避免对农田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其原有生态功能。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完井废水、洗井废水、试气分离废水收集后用罐车运至乾安采油厂油气处理二站和新立采油厂油气站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钻井废水与废弃泥浆应导入储罐中,用罐车运至吉林******乾安泥浆处理站;废压裂液返排液罐车运至乾安采油厂油气处理二站的废压裂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试油废水用罐车运至乾安采油厂油气处理二站和新立采油厂油气处理站原油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出水水质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表*中标准后,回注地下油层;生活污水应排入防渗旱厕,及时清掏用于制农肥。完成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