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梅陇镇微卡口建设公开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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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梅陇镇微卡口建设公开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其他资格要求: (*)具备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资格);(*)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梅陇镇微卡口建设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预算编号:**-**-*****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辖区范围内的居民小区及农村地区开展“微卡口”项目建设。涉及“微卡口”项目建设的居民小区及开放式村宅共有***个,其中居民小区***个、行政村**个、派出所*个。需与现有大平台对接,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交付地址:闵行区梅陇镇 *、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的***个日历日 *、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投标人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保资金的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原件扫描件等资料各一份;(*)投标人****年度审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至****-**-**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于****-*-**起至****-*-*每天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须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验证(验证地址:春申路****号陇盛大厦***室,孙郁葱 ***********,请提前电话联系)。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 **:**:**。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投标地点:***.******.***.gov.cn *、开标地点:梅陇镇益文路北街*号蓝灰色大楼底楼会议室(梅陇镇招标办)。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一正六副,并加盖骑缝章,装订成册(胶装)并密封包装,并标明投标项目名称,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此投标文件打印件仅用于采购人保存备查),投标文件打印件如与网上投标文件不符的,以网上为准。(*)可无线上网(自备上网卡)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其他如有,另行通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签收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需在投标(响应)截止前在采购平台进行签收并生成带数字签名的签收回执,并打印签收回执,开标时候提供。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标书费: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现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闵行区益文路梅陇镇北街*号 地址:春申路****号陇盛大厦***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汤捷 联系人:张静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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