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黑龙江开展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 评价药品直接挂网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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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号)规定,为进一步做好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在我省的采购工作,我局将开展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目录 下列企业产品已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经企业申请直接纳入省药品集中采购挂网目录。 序号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企业通过一致性评价信息*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缓释片*.*g**片/盒******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可查*米氮平片片剂**mg**片/盒哈******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可查*吸入用地氟烷吸入制剂***ml***ml/******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可查*奥氮平片片剂*mg********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可查*奥氮平片片剂**mg********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可查*琥珀酸索利那新片片剂*mg********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可查*奥氮平口崩片片剂*mg********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可查*奥氮平口崩片片剂**mg*******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可查 二、具体要求 请相关企业于****年*月**日-**日登陆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进行企业信息维护、产品信息维护、挂网参考价格维护。 (一)企业信息维护:相关企业应上传最新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无生产假药及严重违反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纪律的声明、法人授权书、报名承诺函、供货承诺函、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药品汇总表,以及上一年度销售额证明材料。 (二)产品信息维护:相关企业应上传省级药品检验部门的最新药品检验报告单。 (三)挂网价格维护:挂网参考价格为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全国各省执行的最低中标(挂网)价,填报最小制剂单位价格。 (四)相关企业应及时关注审核状态,如有退回及时按照审核意见修改。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