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2月19日作出衢州市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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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月**日作出衢州市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件名称:关于衢州市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文号:衢环建〔****〕*号时间:****年*月**日原文链接:衢环建〔****〕*号(关于衢州市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 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