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凤阳县宜文路、留守司路、永乐路、东华路弱电管道工程(小额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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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凤阳县宜文路、留守司路、永乐路、东华路弱电管道工程(小额工程)项目编号czgc******-***/FY-G*******招标人名称凤阳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凤阳县新城区 联系人及电话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工 ***********招标方式小额零星开标时间****年*月**日第一中标候选人企业******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价(元)固定发包价*******.**元(含暂列金:******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工期(天)*** 质量标准合格 企业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第二中标候选人企业名称凤******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价(元)固定发包价*******.**元(含暂列金:******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工期(天)*** 质量标准合格 企业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第三中标候选人企业名称******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价(元)固定发包价*******.**元(含暂列金:******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工期(天)*** 质量标准合格 企业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提起投诉日期;(*)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证明材料;(*)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