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智慧城市与大数据体验展示中心箱变工程施工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8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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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智慧城市与大数据体验展示中心箱变工程施工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智慧城市与大数据体验展示中心箱变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包采磋〔****〕***号 评审日期: ****年**月**日 公示日期: ****年**月**日 公示期限: *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三)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及以上资质;(四)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采购人名称: 白云矿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采购人地址: 白云矿区政府大院东楼 采购人联系人: 刘晓悦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项目负责人: 邢瑞芳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年**月**日 ***,***.** 内****** 包头市后营子乡西北门村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陈小熙 胡红 刘晓悦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白云矿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内蒙古******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