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永吉县国有农用地与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编制成果听证会暨风险评估会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永吉县国土资源局定于****年*月**日(星期*)*:**举行永吉县国有农用地与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编制成果听证会暨风险评估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年*月**日(星期*)*:** 二、听证会地点:永吉县国土资源局*楼会议室 三、申请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永吉县国土资源局收储中心报名。 四、听证会暨风险评估会举办机构:永吉县国土资源局 五、听证会有关事项详见《听证会须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苗则蒙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永吉县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 永吉县国有农用地与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编制 成果听证会暨风险评估会须知 *、凡户籍在永吉县内年满**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永吉县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听证会申请人经永吉县国土资源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资格,并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通知书》;在举行听证会的**日前,听证会举办机构将听证材料送达确定的听证会代表。 *、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永吉县实际情况,对本次国有农用地与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编制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永吉县国有农用地与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编制成果》等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当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分钟,会后将相关资料交听证举办单位。 *、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 *、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永吉县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