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促进文创产业发展 财政资金大力扶持 本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创产业发展财政扶持25日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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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扶持类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法定基准利率确定,单个项目的市级贴息金额最多***万元;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的,单个项目市级资金扶持金额最多***万元,市、区两级合计扶持比例最多不超过总投资的**%。”记者从区文广局了解到,****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于*月**日开始申报,我区相关企业和单位可以参与申报。  据了解,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简称“文创资金”),服务打响上海“四大品牌”,支持国际文化大都市及“设计之都”“时尚之都”“品牌之都”发展,聚焦各类文化创意产业重大、关键和基础性问题。支持范围包括《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目录(****)》中媒体业、艺术业、工业设计业、建筑设计业、时尚创意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咨询服务业、广告及会展服务业、休闲娱乐业、文化装备制造业、文化创意投资运营、文化创意用品生产等所有行业。  根据《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文创资金的支持方式包括贷款贴息、无偿资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服务方式和资金投入总量等来确定扶持资金资助额度。项目包括在建扶持类项目、成果资助类项目、产业研究类项目。其中在建扶持类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资助方式,成果资助类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产业研究类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全额资助。  值得一提的是,文创资金对于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对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性、全局性影响的重大项目,对申报贷款贴息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对于区级资金*:*配套项目,已获得风险投资、投贷联动等各种社会资本投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申报单位承担的文创资金支持项目尚未进行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或按《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违规责任)被取消申报资格的,或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予支持。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涉及电影的选题孵化、剧本创作、重点拍摄、佳作奖励、后期制作、技术改造、发行放映、人才培育等方向的项目已纳入《促进上海电影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支持,不在本资金申报范围内。  文创资金采取网上申报、现场递交书面材料两个流程。网上申报日期截至*月**日**时**分。现场提交资料起止日期为*月**日至*月**日,地址在静安区常德路***号**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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