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2018年松江区新浜镇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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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年松江区新浜镇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其他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含园林绿化内容;(*)本市企业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市进沪企业提供有效的《质量安全生产考核证》;(*)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与工程规模相符合(本工程最低应为 *人(含)以上,且需包含园林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取样员)各 * 名);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详见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信息网(http://***.******.***);(*)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松江区新浜镇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RS-****CG***) *、预算编号:**-**-******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范围: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农业服务中心的****年松江区新浜镇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根据规划造林,充分利用农村道理、河道两侧及闲杂荒地进行土地平整、苗木种植、苗木支撑、开挖明沟和后期管护。主要树种以香樟、池杉、朴树、乌桕、栾树、无患子等**个树种,共*****株。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万元。详见招标需求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交付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付日期:工期为***日历天。 *、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号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质量安全生产考核证》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网页截图的彩色扫描件;*、网上生成的“上海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拟派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名单”打印件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其他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及近三个月内任一月的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本工程最低应为*人(含)以上,且需包含园林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取样员)各 * 名)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现场验证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下载招标文件,以上资料上传后需进行现场验证审核,现场审核验证时间:****-*-** 下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下午**:**(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弄***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号楼),文件费***元/本,逾期不再办理;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至****-**-**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网上上传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年度或者****年度)复印件(指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相关材料(****年**月、**月、****年*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凭证)复印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含机械设备设施、人员证书) 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 **:**:**。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投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弄***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号楼) *、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弄***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号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业务员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代理机构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代理单位(并电话确认)或网上电子投标平台提疑,招标代理单位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及相应的顺延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咨询电话(***)********转*****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农业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新工路*-*号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弄***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号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马冲 联系人:代理机构业务员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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