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鹿邑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装饰工程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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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鹿邑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就鹿邑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装饰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进行评审,现就本次评审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鹿邑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装饰工程项目
*、采购编号:鹿采购[****]****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概况:三层四层室内装饰、强电、给排水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地点:鹿邑县境内
*、计划工期:**日历天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预算价:**.******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
三、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四、评审信息:
谈判日期:****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评标室
谈判小组:宋玉 张保玲 唐岭峰
五、结果信息:
成交人: ******
最终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田山亮
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地址:郸城县科技大道中段久鸿市场
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按照发改价格(****)****号和《发改办价格[****]***号****/**/**》号文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应缴纳服务费:人民币*****.*元(大写壹万叁仟零壹拾贰元伍角)
七、公告发布媒介及公示期限:
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公示期*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且质疑内容充分合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鹿邑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地 址: 鹿邑县县委*号院
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蓝海广场* 号楼**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行政监督部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