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新乡市平原新区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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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平原新区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结果公告河南省******受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的委托,就新乡市平原新区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对本项目的结果,公布信息如下: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新区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二、项目编号:pyxqcs-********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于****年*月**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二开标室磋商小组成员:靳小红、韩清波、酒海峰五、结果内容:成交人:******成交金额:叁拾玖万元整(¥******.** 元)服务期: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服务质量:合格服务内容:对新乡市平原新区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系统升级改造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成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上发布。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价格【****】****号文及发改办价格【****】***号文规定执行收取代理服务费用捌仟元整,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以现金方式支付。八、监督单位: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采购人: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地址: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二楼财政局联系人:孙静联系电话:****-*******代理机构:河南省******地址:郑州市文化路*号永和国际****室联系人:朱德庆联系电话:***********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相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出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河南省**********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