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购置新调入新郑、中牟工作人员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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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购置新调入新郑、中牟工作人员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购置新调入新郑、中牟工作人员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郑港财采询价-****-*
二、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区;
*.*预算金额:约******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内容:序号名称数量*电脑**台*办公桌椅**套*小型打印机**台注: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 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三、招标信息
*.*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原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米路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四、评审结果信息:
有效投标家数不足三家,本项目重新招标
五、发布公告网站
*.*结果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公告期限: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邱老师
电 话: ****-********
代理机构:河******
联系人: 闫女士
电 话:****-********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号(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西南角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C座**层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