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包头市106商场楼内商户门牌制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8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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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商场楼内商户门牌制作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商场楼内商户门牌制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号 评审日期: ****年**月**日 公示日期: ****年**月**日 公示期限: *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良好的信誉及业绩;(*)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经营许可范围内可从事所投项目的供应商;(*)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昆区乌兰道*号 采购人联系人: 包头市一零六小******+田磊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当代生态大厦****室(友谊大街**号)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任补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年**月**日 ***,***.** 包头市****** 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号(电三建中学北墙)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田磊 孙志远 张志明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包头******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