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2019年2月21日全局物资集中采购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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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在公示期内成交供应商、物资供应段、使用单位均应对成交信息进行核对,如有异议应采取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中******物资交易所。
*、超过公示期的异议中******物资交易所不再受理,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发布的成交信息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传真电话:****-*******(罗工)
中******物资交易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