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社旗县中等职业学校食堂服务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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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社旗县中等职业学校委托,就社旗县中等职业学校食堂服务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社旗县中等职业学校食堂服务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LZB-*******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三、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月**日**时**分*.评标地点:******评标室*.评标委员会名单:曾显厚、谢非、王林波、王宏宇、冉志海四、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湖北欣******投标报价:*******.**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三年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合格标准项目负责人:李保强联系人:李保强电话:***********地址: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号成交标的: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五、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和发改价格[****]***号规定收取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元。六、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成交结果公告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同一网站发布。七、公告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八、本次招标联系方式:采 购 人:社旗县中等职业学校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地 址:社旗县长江路采购招标代理:******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地 址:南阳市两相路盛世御苑*号楼*单元**楼****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