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零星维修工程预选供应商遴选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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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受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零星维修工程预选供应商遴选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零星维修工程预选供应商遴选项目编号:RNX*******ZC-BAFY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石先生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号联系方式:石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深圳******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B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基本概况: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基础建设工作,加强施工队伍资质审核和施工队伍素质管理,提高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基建工作水平,特别是根据近年来深圳市修订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提高了工程类政府采购限额等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部分零星维修工程预选供应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年度装饰修缮工程预选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B室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B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深圳******招标网http://***.******.***,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时间*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答疑事项:****年**月**日**:**前,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书》)。(*)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gov.cn)、深圳信用网(***.******.***.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审方法:评定分离-自定法。本项目执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