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关于《安徽金鹏住工有限公司住宅产业化系统及制品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滁环[2019]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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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住宅产业化系统及制品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编码:****-******-**-**-******)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位于滁州市腰铺镇丰乐大道与光辉路交叉口西北侧,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m*,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购置生产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年产铝合金门窗**万方、宅配(橱柜及衣柜)***万方。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方案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在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项目玻璃磨边采用湿法作业;涂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m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吸附设施的技术性能、运行工况必须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要求,VOCs废气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表*和表*中相关限值要求。*、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项目玻璃磨边、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表*中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后,作为厂区绿化用水使用,不外排。*、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项目涂胶车间外设置**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加强危废管理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设置危废暂存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废活性炭集中收集放置在危废临时储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扬尘治理,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的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工程竣工后,按规定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四、请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南谯分局按照《滁州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请滁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项目督查。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年*月**日抄送:滁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南谯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