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贵州省镇远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7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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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镇远县环境保护局****年*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黔环通[****]**号)、《关于印发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审批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制度(试行)的通知》(黔环通[****]***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年产*万吨塑胶管道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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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贵州省镇远县舞阳镇小田溪
邮 编:******
序号批复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镇远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贵州******年产*万吨塑胶管道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镇环验字〔****〕*号****年*月**日 年产*万吨塑胶管道项目一期建设项目贵州******贵州黔东经济开发区川黔工业港内
贵州******年产*万吨塑胶管道项目一期建设项目镇环验*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