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海口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拟批准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青霉素类(磺苄西林钠)原料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青霉素类(磺苄西林钠)原料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一、项目名称:******青霉素类(磺苄西林钠)原料药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药谷三横路*号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政国评(北京)******
五、项目概况:为扩大生产规模,海灵化学制药拟扩建内容如下:在厂区*#车间*层建设生产能力为**t/a的磺苄西林钠生产线*条并配套建设公用及辅助设施。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
(*)水环境
水污染源主要是生产废水(包括设备清洗废水、工艺废水、及化验室废水)、清净下水(锅炉排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和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 ,NH*-N,BOD*,项目生产废水排入改建后的污水处理站处理,经改建后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可行,剩余处理量可接纳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水。出水主要污染物COD排放浓度为**.*mg/L,排放量为*.**t/a;NH*-N排放浓为*.*mg/L,排放量为*.**t/a。出水可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限值要求。
项目产生的污水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缩合成盐工序废气、脱色干燥工序废气、溶剂回收装置废气、混合醇回收装置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及罐区产生的废气。针对以上废气产生节点,本项目分别设置了集气罩收集,缩合成盐工序废气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m排气筒排放;脱色干燥工序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m排气筒排放;溶剂回收装置废气及混合醇回收装置废气分别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经各自**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经收集后进入生物除臭系统,最后经**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罐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m排气筒排放。根据工程分析结论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氯化氢及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的限值要求;丙酮的排放浓度和速率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及《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估算的限制要求。
项目废气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微小。
(*)声环境
噪声主要发生噪声产生大的设备:空压机、制冷机组、泵等辅助设备源强在**~**dB(A)之间。
本扩建项目车间采用相应的措施对噪声加以控制。在设备选型上,采用先进噪声低的设备,对噪声大的设备,采用减振垫机座,在各接口处采用软联接,生产线的各个工序之间设分室隔离措施。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限值。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本扩建项目在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液、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等、。
废活性炭约**.*t/a、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t/a、废液约***.**t/a,污泥产生量为**t/a、废包装材料为*.*t/a,均属危险废弃物。生活垃圾产生量*.*t/a。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处理。经过以上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七、听证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八、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海口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号海口市政务服务中心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