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规建办社保双拥地块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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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受委托,对规建办社保双拥地块整治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其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规建办社保双拥地块整治项目 *、招标编号:**-**Z*****(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施招****-****) *、预算编号:**-**Z*****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位于上海浦东新区航头镇,工程范围涉及航三路北侧、航园路南侧及航三路、航园路中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方工程、新建围墙、房屋拆除等。 *、交付地址:浦东新区航头镇 *、交付日期:**日历天 *、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被拒绝报名,所有提交的资料必须完全属实,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其资格将随时被取消。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 **:**:**。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投标地点:浦明路****号*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浦明路****号*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与投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一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 地址:航头路****弄**号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弄*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人:朱璐彬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